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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评估假释工作质量,依法推进假释适用,1月15日至17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联合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吉安监狱组成两个回访工作组,对2024年裁定假释的刘某某等6人开展假释集中回访活动。
1月15日,第一个回访工作组赴峡江县、吉水县、泰和县三地走访,与当地司法局工作人员、假释人员及其家属开展座谈会,面对面谈心谈话,了解假释人员的生活状况、工作情况、社会交往、心理状态、社区矫正监管情况、思想动态等,并鼓励其积极乐观面对生活,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珍惜假释机会,开启新的人生。
“假释回家已经一个半月了,我现在和父母一起住,照顾家里小孩。”李某江在去年11月29日裁定假释回家后,除了定期打卡、接受思想教育外,大部分时间在家陪伴家人。
2022年,李某江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峡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在服刑期间,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较好,被依法准予假释。
“非常感谢政法单位给了我假释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积极改造,遵纪守法,不给国家、不给社会、不给家庭增添负担。”1月16日至17日,第二个回访工作组先后至永新县、井冈山市、永丰县走访,在永丰县司法局召开的座谈会上,假释人员李某育向政法单位表示感谢。
2022年,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因其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且经委托评估重新再犯罪率为低风险,被依法予以假释。
永丰县司法所所长表示,监督管理假释人员是其工作职责,李某育坚持定期打卡,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做到随叫随到,同时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接受思想教育,表现良好。
吉安中院自推动假释工作以来,为确保假释的适用效果,避免罪犯重新犯罪,每年坚持做到假释回访率100%。此次假释集中回访,既让假释人员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又帮助他们重塑顺利回归社会的信心。下一步,吉安中院将持续加强与检察院、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部门的协作,有效推动假释回访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假释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提高刑罚执行的质量和教育改造的效果,为法治吉安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供稿| 中院审监庭
编辑、校对| 中院新媒体团队
原标题:《吉安中院审监庭开展假释罪犯集中回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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