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农转非办理流程吉安农转非办理流程

吉安 更新于:2025-01-13 20:46
  • 定速巡航2

    吉安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主同意转户的证明; - 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 申请人的工作证明或者就读证明; - 户籍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2. "提出申请":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
    3. "审核材料": - 村(居)民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公示": - 村(居)民委员会将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 "审批": - 公示无异议后,村(居)民委员会将材料上报给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6. "领取户口簿": - 户籍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领取新的户口簿。
    7. "变更其他证件": - 需要变更户口性质的相关证件,如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时间变化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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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事悟

      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递交材料(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

      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复核: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完成申请:

      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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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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